关于发布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(2015年修订)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(2015年修订)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(2015年修订)》的通知
日期: 2015-2-11
各上市公司: 为了规范主板、中小企业板、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组织和行为,提高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水平,保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,本所根据《公司法》、《证券法》等法律、行政法规、部门规章、规范性文件和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(2014年修订)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(2014年修订)》,修订了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,现予以发布,自 本所发布的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(深证上〔2010〕243号)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(深证上〔2010〕243号)、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》(深证上〔2009〕106号)同时废止。 特此通知 |
地址:南京山西路67号世界贸易中心大厦A1座10楼1011室 电话:025-83225683 ;83226875 传真:025-83226875 邮箱:pzacpa@163.com |